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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图书馆组织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培训

发布时间:2018-01-12

信息来源:东丽区图书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是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公共文化领域的重要法律,为了全面推进《公共图书馆法》的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1月9日下午,天津市文广局系统《公共图书馆法》培训在天津图书馆复康路馆区二楼报告厅举行。
东丽区图书馆中层以上干部8人在区文广局李庆海副局长的率领下参加了培训。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李国新教授对《公共图书馆法》进行了深入解读,认为该法的实施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公共图书馆法界定;强化了政府在设立和保障公共图书馆的责任;推动图书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共图书馆服务与现代科技融合;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事业建设;建立公共图书馆提供服务的法律规范;明确国家图书馆性质地位。
东丽区图书馆将按照会议部署与要求,站在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高度,强化责任担当,以体制机制改革、总分馆建设、全民阅读推广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推动《公共图书馆法》在我区的贯彻落实。


 

2018-01-12
(信息来源:东丽区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