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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适当提高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发布时间:2012-11-27

信息来源:法制网

 

法制网北京11月26日讯 记者胡建辉 记者获悉,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在文化部近日召开的全国图书馆工作会议上指出,“十二五”要贯彻实施好《全国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适当提高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进一步改善县级图书馆设施条件。
杨志今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公共图书馆的工作重点提出五点要求:首先是在“十二五”期间,贯彻实施好国家发改委、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全国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推进地市级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与发展。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实际需要,适当提高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进一步改善县级图书馆设施条件。其次是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等文化惠民工程,逐步形成完善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加快建立健全法制保障体系。《公共图书馆法》(草案)已于2011年12月报送国务院法制办。今后一个时期要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加快推进《公共图书馆法》立法进程,争取早日颁布。同时,还要努力推动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古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五是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2012-11-27
(信息来源:法制网)